穎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- 創造企業競爭力與穩固全球光電材料技術的領導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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功能性委員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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功能性委員會

審計委員會
本公司109年3月18日依公司章程改選董事7席(包含獨立董事3席) ,並依證交法之規定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取代監察人。
審計委員會由全體三位獨立董事組成,黃文成先生、林妍希女士、魏仁裕先生三位獨立董事為審計委員會之成員。黃文成先生為審計委員會之召集人。
◆ 審計委員會委員會之職權事項如下:
一、 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。
二、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。
三、 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、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、資金貸與他人、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。
四、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。
五、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。
六、 重大之資金貸與、背書或提供保證。
七、 募集、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。
八、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、解任或報酬。
九、 財務、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。
十、 年度財務報告及半年度財務報告。
十一、 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。

◆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:109年110年
薪資報酬委員會
109年3月18日正式成立「薪資報酬委員會」,薪酬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執行與評估公司整體薪酬與福利政策,以及董事及經理人之報酬。
本公司薪酬委員會由全體三位獨立董事組成。薪酬委員會依其組織章程規定,薪酬委員會至少每年召開二次常會。
◆ 薪資報酬委員會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,忠實履行下列職權,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:
  1. 定期檢討本規程並提出修正建議。
  2. 訂定並定期檢討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標準、年度及長期之績效目標,與薪資報酬之政策、制度、標準與結構,並於年報中揭露績效評估標準之內容。
  3. 定期評估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目標達成情形,並依據績效評估標準所得之評估結果,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。
    年報中應揭露董事及經理人之個別績效評估結果,及個別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與績效評估結果之關聯性及合理性,並於股東會報告。